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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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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06 19:27 汉建协发〔2022〕1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精神,树立我市建筑业标杆企业和标杆人物,引领建筑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充分展示我市建筑企业在抗击新冠疫情和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注册在我市境内且属于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会员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施工企业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经营业绩突出(以2021年度实际纳税凭证为准),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承建工程管理规范,安全达标,施工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2、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体系,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3、两年内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均达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市场占有、社会贡献、安全达标、工程创优、开拓经营、技术创新、职工收入等方面在全市建筑业处于领先地位。 4、两年内企业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未纳入社会失信黑名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抗击新冠疫情,成绩显著。 (二)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做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担当;对企业经营战略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懂施工,善经营,会管理,企业稳步发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2、锐意创新,真抓实干,有较强的改革开拓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企业改制、制度创新中成绩突出;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团结共事,在班子中有较高的威望; 4、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有爱心,善担当; 5、申报人必须是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内的独立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副职领导,并在企业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正职领导或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副职领导; 6.两年内申报人所在企业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未纳入社会失信黑名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坚持一线施工,在项目管理中成绩突出; 2、具有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发的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目前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在施工中能加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所承建工程一次交验合格,且至少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优质结构工程)或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 4、近三年内,所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5、项目管理体系健全,注重成本核算,两年内所承建工程无亏损,项目经济效益明显; 6、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企业经营效益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明显; 3、在新冠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防控措施得力,积极参与防疫工程建设,踊跃捐款捐物成效显著。 三、申报办法 1.县(区)管理的建筑企业,由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2.市直以上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3.交通、水利等建筑企业,由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四、填报资料及要求 (一)建筑业先进企业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 3.业绩材料(不少于1200字,主要反映近两年内企业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复印件; 5.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企业近两年施工总产值情况证明(县(区)统计部门提供); 7.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8.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企业出具证明,建筑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9.企业近两年的主要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企业家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附件2); 3.申报人业绩材料(1000字以内,业绩内容富有改革创新特色,业绩真实突出);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6.所在企业任职文件复印件; 7.企业和个人所获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三)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 1.目录; 2.《汉中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申报表》(附件3);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4.申报人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 5.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命文件复印件; 6.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及其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7.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申报人企业出具证明并盖章); 8.代表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9.三年内所获工程和个人奖项证书(优质工程、优质结构类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类奖,新技术应用类奖,科技创新(工法、专利及科技成果奖)类奖,QC成果类奖及个人类奖)(注明奖项名称、颁发单位、获得时间)复印件。 (四)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4); 3.先进经验材料(1000字以内); 4.捐款、捐物、参与抗疫工程建设等情况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表(附件5)及与统计表中内容对应的有关凭证复印件、现场照片、图片等)。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业绩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业绩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所有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办法 1.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由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专家委员会评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过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者,依次入选; 2.企业管理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在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报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表彰; 六、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应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曾勇君 梁小荣 电话:0916-2247646 15929596432 13891609893 电子邮箱:3170904126@qq.com 七、其他 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申报表在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s://www.hzsjzyxh.org.cn)下载。 附 件: 1.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2.汉中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3.汉中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申报表 4.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单位申报表 5.2021年度建筑企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4月25日 |